序号
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
免责情形
处理方式
备注
1
档案登记申请报告
1.行政相对人提供虚假承诺
2.行政相对人未履行承诺、违反承诺的
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,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、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,依法作出如下处理:依法不予受理申请人提出的申请,并纳入失信档案。